案例一:非法代理退保案例
謹防非法代理退保避免保險權益喪失
【案例簡介】
2023年,謝女士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30萬保額的重疾保險。2024年5月,其“朋友”稱謝女士患重疾概率低,支付部分手續(xù)費就能利用“技術手段”實現(xiàn)全額退保。謝女士自覺年輕健康,便同意由其“朋友”進行“技術維權”,多次投訴保險公司要求退保。保險公司向謝女士講解保險保障權益以及退保損失,但多次溝通無果,最終按退保政策扣除相應費用后為謝女士辦理了退保。不料,退保不到兩周,謝女士因身體不適檢查出甲狀腺疾病,術后確診為惡性腫瘤。面對高額的化療費用,謝女士后悔不已。而此時,收取高額手續(xù)費的“朋友”已失聯(lián)。
【案例分析】
保險的本質在于保障,對于消費者而言,發(fā)生出險事由后能夠獲得保險公司及時、足額的理賠是非常重要的。但是,非法代理退保中介機構不顧消費者合理的保險需求和保障權益,為了騙取消費者退保“手續(xù)費”,對退保后可能導致的后果和風險避而不談。消費者一旦退保,保險責任也將隨之消失。消費者退保后喪失了風險保障,未來若想再次投保,可能由于年齡、健康狀況的變化,面臨重新計算等待期、保費上漲甚至被拒保的風險,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
案例二:非法代理維權案例
莫信中介虛假宣傳防范“協(xié)商還款”陷阱
【案例簡介】
某日,持卡人吳某在某自媒體平臺根據(jù)廣告提示信息聯(lián)系到代理中介張某。在得知吳某希望與銀行協(xié)商還款后,張某便以可申請“全額退息”為由,誘導吳某繳納6000余元代理費。隨后,張某致電銀行,提供了其為吳某偽造的“貧困證明”用于申請協(xié)商還款。在審核過程中,銀行發(fā)現(xiàn)張某提供的證明材料落款疑似使用虛假公章,遂將該情況反映至公安機關。公安機關排查發(fā)現(xiàn),張某存在偽造公章及行政印章的違法行為,將其抓獲。而持卡人吳某不僅面臨代理費無法追回的經(jīng)濟損失,還因未及時還款,個人征信出現(xiàn)不良記錄,可謂錢財和信用“兩頭空”。
【案例分析】
不法金融代理中介為謀私利,冒充專業(yè)人士在各渠道發(fā)布“代理維權”“代理協(xié)商還款”等虛假廣告,編造虛假成功案例夸大宣傳,誘使消費者放棄正當合法維權、溝通途徑,進而收取代理費、手續(xù)費等非法所得,侵害消費者財產權益。更有甚者,部分機構為達不法目的偽造公文印章,教唆消費者配合提供、制作、使用虛假材料,讓消費者面臨違法違規(guī)的法律風險。消費者要樹立正確維權意識,理性維權,當與銀行保險機構產生糾紛爭議時,應優(yōu)先和機構協(xié)商,如實說明情況、提出合理訴求。若協(xié)商不成,可向金融消費糾紛調解組織申請調解,或向法院起訴,依法依規(guī)維護權益。
案例三:虛假征信修復案例
珍愛信用記錄遠離“虛假征信修復”騙局
【案例簡介】
張某因貸款逾期產生征信不良記錄,多次找到銀行要求刪除征信不良記錄未果,便在網(wǎng)上找到一家“征信修復”機構,并按要求將3000元定金、自己實名辦理的手機電話卡和銀行卡交給這家機構,約定事成之后再付余款3000元。一個月后,該機構告訴張某征信不良記錄已成功修復,要求張某付清全部余款。張某隨即將事先承諾的余款轉給了該機構。當張某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后,發(fā)現(xiàn)不良記錄根本沒有“修復”,于是找“征信修復”機構討要說法,才發(fā)現(xiàn)對方已經(jīng)把自己拉黑。
【案例分析】
近年來,部分消費者在辦理貸款、信用卡等業(yè)務時發(fā)現(xiàn)個人信用報告存在逾期記錄,影響了業(yè)務辦理和審批。當在短視頻及新型社交平臺看到所謂“征信修復”“征信洗白”等虛假宣傳時,便寄希望于這些非法中介能夠幫助自己修改逾期記錄。非法中介往往通過批量制作投訴材料、流程化包裝等手段開展所謂“征信修復”業(yè)務,試圖通過監(jiān)管投訴方式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施壓,以達到費用減免、修改征信等目的。既損害了金融消費者的經(jīng)濟利益,又會導致消費者個人敏感信息泄露,甚至可能引發(fā)法律風險。
案例四:不正當反催收案例
警惕非法金融代理抵制誘惑防風險
【案例簡介】
客戶李某持有某銀行信用卡,目前已逾期欠款5萬余元,銀行已進行多次催收。為了不再收到催收電話,李某便在網(wǎng)上找到一家“反催收”公司,該機構聲稱能夠讓銀行立即停止催收并減免息費。隨后,李某與該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協(xié)議,約定李某支付減免金額的10%作為代理服務費,并先行支付“定金”1000元,成功后支付剩余款項;同時,該機構“指示”李某停止與銀行聯(lián)系,由他們負責與銀行溝通。不久,李某接到銀行來電,稱該機構以李某名義提供虛假資料進行投訴,暫無法滿足停止催收和減免息費訴求。李某隨即聯(lián)系“反催收”公司工作人員,發(fā)現(xiàn)已被拉黑。
【案例分析】
當消費者出現(xiàn)因還款能力下降導致無法正常還款的情況,銀行等金融機構需按照要求依法進行催收。但不少非法中介打著“息費減免”“債務重組”的幌子,實施不正當反催收行為。往往誘導消費者提供虛假的生活困難證明,向銀行申請延期還款或利息減免,或教唆消費者故意失聯(lián),拒絕接聽銀行聯(lián)系電話,以此逃避還款責任。一旦被銀行識破,消費者不僅無法達到目的,還可能面臨提供虛假材料的法律風險。部分非法中介還要求消費者提供個人身份信息、信用卡卡號、密碼等敏感信息,美其名曰“代為處理債務”,實則將信息販賣或用于非法活動,導致消費者遭受更大的損失。
案例五:非法貸款中介服務案例
“零首付”購房有套路消費務必擦亮眼
【案例簡介】
2023年,消費者王女士被某房產中介“零首付購房”廣告吸引,中介聲稱“零首付即可購房”,由其墊付首付款50萬元后,王女士“配合”獲得銀行貸款償還即可,但需支付“手續(xù)費”3萬元。為使銀行貸款覆蓋墊付款項,中介將房屋合同價從150萬元虛增至200萬元,并協(xié)助王女士成功申請銀行貸款160萬元,較正常方式辦理多貸60萬元。王女士需額外承擔虛增部分的契稅和中介服務費。2024年初,王女士無力承擔房貸導致逾期,銀行貸后檢查中發(fā)現(xiàn)王女士提供的貸款材料系虛假,依法對王女士提出訴訟,王女士陷入債務糾紛、房產被拍賣的困境,同時因涉嫌偽造貸款材料面臨“騙取貸款罪”的法律責任。
【案例分析】
近期,“零首付”購房套路時有出現(xiàn),表現(xiàn)為非法貸款中介向消費者兜售首付款墊付、資金拆借等“服務”??此戚p松劃算,實則產生手續(xù)費、拆借利息等費用,徒增消費者負擔。不僅未實質解決購房者資金短缺問題,反而增加購房、還款總成本。當金融機構核查發(fā)現(xiàn)購房人首付款來源及貸款申請材料存在虛假情況時,將對貸款申請予以拒絕或提前收回貸款,購房人將面臨“房貸兩失”風險,甚至因偽造貸款申請材料涉嫌騙取貸款罪。
上述案例向廣大消費者揭示了非法代理退保、非法代理維權、虛假征信修復、不正當反催收、非法助貸等五種類型的非法金融中介行為,他們往往打著正規(guī)機構、代理維權、無抵押、無擔保、低息免費、洗白征信等旗號欺騙誘導消費者,騙取消費者高額代理費、維權費或中介費,甚至冒用消費者信息進行虛假借貸,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財產安全和信息安全,阻斷了消費者與金融機構之間溝通協(xié)商渠道,更有甚者誘騙消費者實施違規(guī)違法行為,使消費者陷入違法境地。
(來源: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)